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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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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级秋季新生档案接收移交工作的通知

2026年09月02日 15:55  点击:[]

各二级学院、2026级全体新生:

为规范我校2026级秋季入学新生人事档案接收、整理、归档及管理工作,保障新生学籍档案材料完整、规范、有序入库,根据高校学生档案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2026级全日制本科、研究生新生个人档案移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归档移交对象

2026年秋季正式录取、入校报到的全校全日制本科新生、全日制硕士及博士研究生新生。所有新生人事档案须统一归口学校档案馆学生档案管理科集中保管,严禁个人私自留存、拆阅、涂改档案材料。

二、集中移交时间

为保障档案接收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各学院来馆移交之前,根据新生名册收集、核对、整理、建档、归档。本次新生档案接收实行本科、研究生分时段错峰移交,节假日和正常休息日除外,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2026级全日制研究生新生档案移交时间:11月2日—11月6日

2.2026级全日制本科新生档案移交时间:11月9日—11月19日

注:所有新生档案须在规定时限内全部移交完毕,逾期不再集中批量接收。异动档案第一阶段工作与本次新生档案移交工作同步进行,有需要异动学籍档案的学院提前做好准备,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三、归档材料内容(带※为必归材料)

(一)本科生档案归档材料内容

1.入学前人事档案即高中学籍档案(邮寄至学校学生工作部或学生个人自带)

(1)高中学籍材料:高中毕业生登记表※(或其他学籍证明材料,如学籍卡、成长记录册、成长发展报告等)、奖惩材料等。

(2)高考报名材料※:考生报名登记表(或新生录取名册)、考生成绩与志愿表、考生体格检查表。

(3)团员材料:一般指入团志愿书,介绍信和团员证不要归档。抽取团材料,由学院暂管,本次无需装袋移交。

(4)免费师范生合同或公费定向生的培养协议(招就处提供)

2.大学入学材料:

(1)《湖南工业大学学生入学登记表》※(教务处提供)。

(2)《新生健康体检表》(校医院提供)。

注:现全国几乎所有省份的高考考生学籍档案已电子化。不论是纸质档案还是电子档案,最终装袋的材料必须按以上归档内容整理归档,电子档案由各学院自行打印并加盖学院“学生档案专用章”。

(二)研究生档案归档材料内容

1.入学前人事档案(邮寄至各学院或学生个人自带)

(1)高中学籍材料:高中毕业生登记表※(或其他学籍证明材料,如学籍卡、成长记录册、成长发展报告等)、入团志愿书、奖惩材料等。

(2)高考报名材料※:考生报名登记表(或新生录取名册)、考生成绩与志愿表、考生体格检查表。

(3)大学档案材料※:学生入学登记表(或学籍表)、学年鉴定及综合素质测评表、毕业生登记表、学生成绩单、学士学位授予书、毕业生体检表等。

(4)参加工作期间材料:视个人情况提供,将原工作单位的材料装袋即可。

注:抽取党(团)材料,由学院暂管,本次无需装袋移交。

2. 研究生入学材料:

(1)学位研究生录取登记表※。(研究生院提供)

(2)新生健康体检表。(校医院提供)

四、档案移交规范流程

1.新生自查整理

新生收到原就读学校的个人档案后,严禁私自拆封。核对档案封条、印章是否完整无损,确认无误后按学校或学院通知统一上交所在二级学院档案管理员。

2.学院初审建档

(1)各学院收齐来自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发放、本院直接签收或学生自带的新生档案,专人负责逐一核对档案密封性、完整性、材料齐全度、人员信息匹配度,逐人登记、逐份清点。

(2)各学院从档案馆学生档案管理科领取学生档案袋,根据新生花名册填写档案袋正面的学生基本信息,每名学生档案袋内需装入一份A4纸打印的卷内目录,以方便人力机构或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换档案袋时留存备用。

(3)对照卷内目录顺序,按上述归档材料内容核对已产生材料是否规范齐全,将已核对的入学前人事档案、入学材料及卷内目录一并装入湖南工业大学档案袋。各学院务必拆袋检查学生入学前人事档案中的材料。

3.学院集中移交

(1)各学院来馆前,以专业班级为单位,按照学号“从小到大”排序整理捆扎档案(本科生档案分班捆扎,每捆按实际人数;研究生档案分专业捆扎,每捆人数限30人以内)。每捆上方另放一份《湖南工业大学学生档案移交登记表》,且名单与实物档案顺序一致。

(2)各学院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本科、研究生档案移交时段,携带签字盖章的《湖南工业大学学生档案移交封面》、《湖南工业大学学生档案移交汇总表》、《湖南工业大学学生档案移交登记表》和全部新生档案,统一送至档案馆学生档案管理科办理移交手续,务必在《湖南工业大学学生档案移交登记表》备注栏说明已产生材料仍缺项的情况。

4.档案馆终审入库

(1)档案馆工作人员对移交档案进行终审验收、归档入库,完成新生学籍档案接收工作。

(2)移交现场,由交接双方经办人当面检查验收,经核对无误后履行签字手续。移交验收分两步进行。第一步:交接双方当面按每捆外放的专业班级移交登记表中的新生姓名,核对档案份数与人数是否一致并作标识;第二步,交接双方当面按档案袋材料目录或卷内目录逐项核对档案材料。核对时发现的问题在移交登记表中做好备注,由学院档案管理员负责处理。

五、具体工作要求

1.档案装具

使用湖南工业大学档案馆印制的专用档案袋(本科生档案袋印制为红色字体,研究生档案袋印制为黑色字体,切勿混用),认真填写所领档案袋正面的学生基本信息,须字迹工整、美观清晰、书写准确,档案袋不封口、不折叠,保持装档后完好无损。

2.归档材料

(1)归档材料应是原件,特殊情况存入复印件的,应在复印件上注明原件保管单位,并加盖原单位公章。

(2)归档材料用国际标准A4型(长297毫米,宽210毫米)公文用纸,用碳素墨水或黑墨水填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墨水、纯蓝墨水书写。

(3)需由学生本人手写的材料,必须正楷填写,且不得涂改。本人法定姓名(与身份证相同)不得用同音字或不规范字代替。

(4)对收集的材料,必须认真鉴别。属于归档的材料,应真实完整、字迹清楚、信息准确、手续完备,有承办单位盖章和经办人签字,有形成材料的具体日期;凡规定由组织审查或本人签字的,须盖章签字后方能归档;凡规定要同本人见面的材料(审查结论、复查结论、处分决定或意见、组织鉴定等)须本人亲笔签字,因特殊情况本人未签字的,可由组织说明并加盖公章。

3.报送移交材料:《湖南工业大学学生档案移交封面》、《湖南工业大学学生档案移交汇总表》和《湖南工业大学学生档案移交登记表》的纸质稿,按此顺序三者合订一式两份,在封面上加盖学院公章,交接双方的经办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学院和档案馆各执一份存档,电子稿同步发送至邮箱:545875275@qq.com。

六、特别提醒事项

1.入学前的学生人事档案,若未封装盖章,则为无效档案,学院必须拒收,并要求学生回原学校或单位完善档案,重新封装盖章后方可接收;接收后,学院必须按上述归档材料内容对档内材料的完整性做进一步核对,务必拆袋核查入学前人事档案材料。

2.各学院移交前,做好已产生档案材料的缺项登记,在《湖南工业大学学生档案移交登记表》备注栏说明,并积极督促并协助学生尽快补齐材料。

3.涉及专业分流较为集中或有特殊原因的学院,如果无法确定档案袋上学生完整信息,其待定信息可暂不填写。

4.以学院为单位移交档案材料,不接收任何人以个人名义移交学生个人零散纸质材料、复印件、无章材料。报送移交材料的相关用表以本次所发为准。

5.学生档案必须由学院档案管理员亲自带队移交,现场做好进出库房登记。移交期间,各学院对所在学院的学生档案安全性承担责任。

6.各学院明确档案工作对接专人,所有移交清单留存备查,做到有据可查、责任可溯。

7.领取档案袋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8.办公地点:校图书馆西侧学生档案管理科

联系人:徐老师(负责研究生新生档案接收、异动档案处理)

田老师(负责本科生新生档案接收)

办公电话:0731-22183643。


湖南工业大学档案馆学生档案管理科

202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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