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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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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充科级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通知

2025年02月15日 09:18  点击:[]

各院部、处室、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档案数字化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升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水平,更好地服务于干部队伍建设和各项工作开展,根据上级工作部署,我馆正在推进干部人事档案查漏补缺及数字化工作。

在前期档案整理与初步数字化工作中,大部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存在缺失或不完整的情况,严重影响了档案数字化工作的顺利进行以及档案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为确保此次人事档案数字化工作能够高质量完成,现需各相关单位积极配合,补充完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充要求

1. 材料格式:

所有材料要求纸质版需用A4纸单面打印或复印并加盖相关部门公章,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

2. 时间要求:

1)2025年2月21日前到档案馆人事档案科领取科级干部个人《干部档案及材料审查、查缺单》。

2)2025年03月07日前完成材料整理并报送至档案馆人事档案科。

3. 审核责任:各单位办公室主任需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初审,确保无遗漏、无错误。

二、注意事项

1. 干部人事档案是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逾期未报送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可能影响相关干部后续考核任用,请务必高度重视,严禁弄虚作假。

2. 涉及个人隐私的材料需严格保密,不得擅自留存或外传。

3.《干部档案及材料审查、查缺单》的领取与补充档案材料的移交由各单位办公室主任统一办理,不接受个人移交的任何材料。

工作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档案馆人事档案科联系。(地址:档案馆113内室。联系人:刘冬梅、何芳,联系电话:22183251)

档案馆

2025年0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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