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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档案学会关于开展第二十五次档案学术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7年05月10日 16:37  点击:[]



各市州档案学会、省直档案学会小组:

为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颁布实施三十周年,促进档案学术研究、学术交流,积极引导学术活动主动服务档案行政、业务工作。经研究,省档案学会定于8月中旬开展第二十五次档案学术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选题及要求

本次档案学术论文研究的主题是“依法治档——引领档案事业健康持续发展”。具体可以围绕以下问题进行研究探讨:⑴以法治思维全面谋划档案事业的发展;⑵如何进一步创新档案执法机制,全面提高档案事业法治化管理水平;⑶如何依法加强档案资源建设、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安全保护以及档案信息开发利用;⑷如何依法推进档案行政管理体系建设;⑸档案与民生;⑹案例分析。

全省各级档案学会都应围绕主题,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做好论文评选初选与推荐工作。凡参评作品要建立在广泛、深入、细致的调查基础上,形成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强针对性的专题调研报告、学术论文;要求理论联系实际,主题突出,见解独到,观点明确,论述精辟,论证严密,数据严谨,内容新颖,结构合理,文字流畅。作者学术态度端正,参评目的明确,不得抄袭。省档案学会将对所有参评论文上网进行查重,凡文字重复率超过35%的论文将取消参评资格,并列入黑名单。两次列入黑名单的作者将影响今后的评先评优、职称评定。

二、论文提交的时间及方法

论文由各市州档案学会统一收集,省直单位档案工作者撰写的论文,可由参评者直接交省档案学会秘书处。

所有参选论文务必在2017年8月10日前寄送到湖南省档案学会,逾期将不列入本次评选范围。论文要求按照统一格式打印(见附件),每篇论文报送3份纸质版及电子版(未报送电子版的论文不予参评),并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工作单位、所学专业、职务(职称)、联系方式。

本次论文评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联系人:贺芬

联系电话:(0731)82217019

邮箱:1094938341@qq.com

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1号省档案学会秘书处

邮编:410011

三、论文评选的组织

由省档案学会委托有关方面专家进行论文初评,省档案学会秘书处将专家评审意见汇总,报学会负责人集中进行审定。省档案学会除通报评选结果外,对于获得一、二等奖的论文,还将上传到省档案局网站,并编印论文集。

请各市州档案学会和省直分会做好本次学术论文评选活动的组织和筛选申报工作,各市州档案局至少要有五篇以上的论文参评。希望全省学会会员和档案工作者积极认真撰写论文,踊跃参加本次学术活动。

附件:论文格式要求

湖南省档案学会

2017年4月28日

附件:

论 文 格 式 要 求

一、论文版面要求

论文必须使用A4纸打印,版面上空2.5厘米,下空2厘米,左空3厘米,右空2厘米,单倍行距。

二、论文结构要求

1、封面

(1)在封面左上角标明“湖南省档案学会第二十五次论文评选”字样,用黑体小三号字;

(2)作品题名,作者姓名,作者工作单位,著作日期,用黑体二号字。

封面样式附后。

2、摘要

(1)作品题名,居于页面上方居中,用黑体三号字;

(2)“摘要”字样,用黑体四号字;摘要正文,一般200字左右,用宋体四号字;

(3)“关键词”字样,用黑体四号字;关键词正文,应为通用技术词汇,一般为3至5个,用宋体四号字。

3、正文

用宋体四号字,其中题序层次用黑体四号字。

4、参考文献

(1)“参考文献”字样,用黑体四号字;

(2)参考文献正文,用宋体四号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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