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利用馆内网站对外宣传档案工作,加强对上网信息发布的管理,防止不适当发布或影响,确保网站信息发布渠道的通畅和信息更新的及时准确,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网站由馆校史办和综合办公室负责管理。各科室工作职责范畴内需要上网发布的信息、重要活动资料,及时报送到馆办公室。报送的信息必须签署本科室和个人姓名。
第二条 馆办公室负责对所报送的信息资料进行整理、编辑,对内容及文字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其准确无误,送交分管领导审批后,交由网站管理员发布。
第三条 网站管理员应将分管领导审批通过的信息资料及时校阅并在网上发布。
第四条 如本馆举行大型活动,办公室或有关科室应提前做好准备,以便及时采集相关的新闻图片信息。
第五条 馆办公室将信息移交网站管理员后,应及时跟踪信息发布情况并做好保存备份所移交的信息30天,以备查询。
第六条 网站管理员应定期整理备份所发布的信息,以备查询。
第七条 信息发布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计算机国际联网保密法》及《湖南省档案馆计算机信息安全系统管理暂行办法》《湖南工业大学档案馆网站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八条 对拟上网的档案目录数据库等重要信息须填写《上网数据审批表》,经过分管领导的严格审核后方可发布。
第九条 网站管理员未经分管领导同意擅自发布涉密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信息,将追究其行政责任;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湖南工业大学档案馆
2019年5月